安徽农村土地纠纷的取证方式
温州瓯海律师事务所
2025-06-22
在安徽农村土地纠纷中,取证是解决争议、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。常见的取证方式包括:1.实地调查:通过实地测量、拍照、录像等方式收集土地界限、使用状况等证据;2.调取公文档案:收集与土地相关的历史文件,如不动产权证、土地红线图、分户口令等;3.询问证人:通过邻里、村干部等目击者的证词来佐证土地使用情况;4.查阅档案:包括村委会、乡政府的会议记录、土地变更申请表等;5.聘请专业机构:如需技术性评估,可聘请测绘公司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报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七十三条:法律对保存证据的特别程序有规定的情除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采取拍照、录像、剪报、公证等方式保存与自身相关的证据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十二条:当事人主张土地权属或者使用权的,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土地权属或者使用权的材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:(一)与土地有关的历史文件、协议等书面证据;(二)当地村民委员会、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说明;(三)目击者的证言等。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五条:在土地纠纷案件中,应当重视地方基层组织、村民代表会议或者乡(镇)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材料,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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