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履行的地点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合同履行的地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第一,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的地点。第二,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不能确定,而一方的住所或者经常活动的地点为同一省份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,则应在该地方执行。如果一方的住所或者经常活动的地点在不同省份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,通常在合同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履行。第三,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不能确定,而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可以确定的地方,则在该地方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九十条:当事人可以约定履行的地点。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或者不能确定,而一方的住所或者经常活动的地点为同一省份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,或者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交易习惯可以确定的地方作为履行地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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